2019-05-07 阅读次数: 1961
2018年固原市社保基金运行稳中
2018年,固原市社会保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自治区人社厅、社保局的大力支持下,坚持扩面提标、改革创新、优化服务、助力脱贫的工作目标,继续深入实施“五项工程”,打造“五个社保”,突出理思路、转作风、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新成效。社保扶贫、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医保付费方式改革、窗口行风建设、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社保信息宣传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走在全区前列。社会保险各项基金安全、稳定、有序运行,夯实了民生保障之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大幅提升。
一、社会保险总体运行情况
(一)社会保险基金运行良好
2018年,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428293万元,基金支出总计359237万元,年末累计结余353228万元。社保基金运行稳定、结余合理,可持续运行能力较强。
1.养老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2018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92994人,基金收入117112万元,基金支出90748万元,分别较上年增长 5.0%、1.8%和11.3%,基金当期结余26364万元,累计结余916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51119人,基金收入86847万元,基金支出90237万元,分别较上年增长2.8%、-14.8%和8.4%,基金当期结余-3390万元,累计结余337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参保51119人,基金收入17611万元,基金支出17611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8 %和-17.1%,基金结余为0(全部上解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参保552751人,基金收入43819万元,基金支出28237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5.4%、25.7%和24%,基金当期结余15582万元,累计结余75875万元;失业保险参保66133人,基金收入4043万元,基金支出2054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7%、27.9%和-14.6%,基金当期结余1989万元,累计结余20992万元。
2.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运行情况。2018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参保88260人,基金收入54386万元,基金支出37414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6%、12.5%和4%,基金当期结余16972万元,累计结余7536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1204464人,基金收入96508万元,基金支出86626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5%、20.2%和15.5%,基金当期结余9882万元,累计结余45621万元;工伤保险参保69938人,基金收入4179万元,基金支出3590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7.7 %、22.2 %和135.3%,基金当期结余589万元,累计结余7529万元;生育保险参保61976人,基金收入3788万元,基金支出2720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154.2%和-17.5%,基金当期结余1068万元,累计结余2503万元。
3.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情况。2018年,全市被征地农民参保26431人,其中领取待遇7441人。历年累计筹集资金142729万元,其中个人缴费50638万元,财政补贴92091万元,参保率和资金筹集率均达到100%。
4.工伤保险“同舟计划”开展情况。全面推进“同舟计划”项目实施,积极与住建等部门对接协调,掌握建设工程信息,动员新建、在建的建筑、公路、水利等工程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保障各类建设领域农民工的工伤权益。2018年,全市有587个新建、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参保19623人,工伤保险费收入1804万元,参保人数和保险费收入比上年分别增长5.2%和6.9 %。
(二)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1.养老待遇水平持续调增。坚持把提升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作为一项惠民工程来抓,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养老金调增政策,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补贴支持,确保及时调增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稳步提高。2018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1.4万人,月人均增加195元,月人均养老金达到4944元;企业离退休人员3.1万人,月人均增加176元,月人均养老金达到2935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14.7万人,月人均增加33元,月人均基础养老金达到158元。
2.医疗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坚持把医疗保障工作作为保障民生、助力脱贫的重要切入点,抓好政策落实,兜牢民生底线。认真落实自治区推进健康扶贫的若干政策和市委、政府关于农村居民商业健康大病保险政策及全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政策。扎实做好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工作,加强与医疗机构协调沟通,完善医疗保险“一站式”结算平台,确保医保支付顺畅有序。2018年,全市共报销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大病保险财政补助7978人次746.6万元,助力了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全市商业健康大病保险共参保46万人,报销6190人次720万元,进一步降低了农村其他居民就医负担。全市共报销2017年度重特大疾病患者169人次359.8万元,人均报销额达2.13万元。2018年度全市重特大疾病患者申请费用报销工作已开始启动。全市共报销大病患者10251人次4121.6万元,当期大病保险资金结余322.5万元,结余率7.3%,报销比例达63.5%。全市城乡居民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0.5%,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1%,城镇职工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2%,均为全区最高。
3.工伤生育失业待遇水平大幅提升。2018年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提高到727920元,较上年提高了55600元,因工死亡享受待遇21人;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男职工护理补助金提高到7279元,较上年提高了495元,享受待遇 1067人,女职工次均生育津贴20497元,享受待遇1673人;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1110元/月,较上年提高了252元,年末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1268人。
(三)社会保险降费政策取得实效
2018年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切实减轻了企业的缴费负担,为企业发展带来了活力。全市养老保险降费政策受益企业1194家,受益个人52415人,受益金额4108万元;失业保险降费政策受益单位1555家,受益个人58078人,受益金额4695万元;工伤保险降费政策受益单位1584家,受益个人66051人,受益金额573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乡居民参保扩面压力大。我市城乡居民自发移民和长期外出务工人员增多,人户分离和“空挂户”问题较突出,加之参军入伍、在外入学及就业大学生增加等问题,造成城乡居民参保基数虚高,给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带来一定影响。
(二)部分小微企业缴费负担较重。虽然近年来实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但企业每年仍需为职工人均最低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10000元以上,加重了企业的经济负担,制约了小微企业的发展。
(三)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偏低。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平均每人每月158元,为全区五市最低,与全区平均196元相差38元,保障能力较弱。
(四)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市县(区)普遍缺乏信息化经办专业技术人员,对基层经办人员网上办理指导培训不够,信息化应用水平还需近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全市社会保险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次、三次全会和自治区十二次党代会、市委四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以及全区人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社保经办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政府的相关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继续坚持扩面提标、改革创新、优化服务、助力脱贫的工作目标,着力抓好“四个提高”,落实好各项社保政策,进一步提升保障服务水平,兜牢民生基本底线。
(一)着力提高全民参保水平。进一步巩固转化全民参保登记成果,抓实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促进全民参保计划落实。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新媒介作用,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推动社保政策深入人心,促进全民参保计划落实。积极与扶贫、卫计、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参保信息动态调整机制,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做到精准参保,切实保障参保群众利益。确保完成2019年自治区下达目标任务,即全市机关事业、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0662人、94560人、542688人;全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86500人、1192000人;全市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72000人、60300人、67081人。全力提高参保率,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做到应保尽保,助推脱贫攻坚。
(二)着力提高养老待遇水平。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的政策,继续实施失业保险费率降低2个百分点,工伤保险费率降低20%的阶段性降费政策,平衡好降低费率与待遇发放的关系,推进社会保险制度平稳运行。跟进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政策,建立待遇正常调整机制,统筹有序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完成2019年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5%的目标。全面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力争使我市城乡居民月人均基础养老金达到163元。
(三)着力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经办管理,落实好医保健康扶贫惠民政策,提高政策惠民成效。确保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达到81.5%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患者稳定在90%;城镇职工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3%以上。深化“三医联动”,引导合理就医,控制医药费过快增长,确保90%的患者能在市域内得到较好的医疗服务。加强对区内异地就医结算工作的管理,推动农民工和双创人员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现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准确率、预付金清算资金上解率、区外参保人员来固就医费用结算率三个100%。
(四)着力提高经办服务水平。坚持以群众服务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提升“一站式”、“柜员制”、“电子化”服务,全面实现社保服务标准化建设目标。围绕信息互通、系统互联、数据共享服务,全面推行“一门、一网、一窗、一次”经办服务,致力社保业务下沉全区通办工作,打造更为方便快捷的基层经办平台。积极推进网上经办大厅、掌上12333(手机APP)、电子社保卡的应用和推广,确保网上“不见面”办理事项达到90%以上,打造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统一的经办服务平台。以我市蔡兰同志被列为全国首批“人社服务标兵”为契机,在全市社保系统组织开展“服务技能练兵比武”和“争做服务标兵”活动,着力打造 “四心”服务品牌,全面提高经办服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全力推进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力争手机APP自主认证达到90%以上。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建立惩戒制度,定期公布医保领域黑名单,并会同有关部门将医保领域涉骗行为纳入信用管理体系,确保基金安全,守住群众“救命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