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 湖北率先明确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 由人社部门统一管理

2016-05-24 阅读次数: 4678

    今年1月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后,人社部通过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的通知、召开专题视频会、建立沟通联系机制等措施,对各级人社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做出了专项部署。

  按照中央的要求,各地正抓紧推进制度整合工作,均明确了工作安排并抓紧起草总体规划。其中,河北省政府5月12日印发了整合制度的实施意见;湖北省制度整合方案于今年3月初经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5月17日经湖北省整合城乡医保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进一步研究完善,拟于近日印发。上述两省按照“先归口,后整合”的路径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制度整合方案均明确提出按照《意见》要求,理顺基本医保管理职能,统一由人社部门承担,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上半年完成机构整合工作,2017年起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

  截至目前,包括《意见》印发前已在全省范围实现医疗保险城乡统筹的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重庆、宁夏、青海8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内,全国已有10个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了城乡三项医保由人社部门统一管理,消除了体制障碍。从已整合地方的探索情况看,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取得了积极成效,制度更加公平,基金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服务实现一体化,城乡居民待遇普遍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