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07 阅读次数: 4097
有些女性同胞会存在这样一个疑问:我怀孕三个月的时候不小心流产了,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医疗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吗?
答: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妊娠流产了,是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的!
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1、根据《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应当由公共卫生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负担的费用不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因计划生育实施的人工流产的医疗费用报销问题将按照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规定执行。
2、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15天至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假期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
注: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人办理医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时,应当先办理计生部门登记手续。
已怀孕妈妈不小心流产是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的!不过希望大家都平平安安的。关于更多社保知识可以到广东远创人力官网了解,或者直接咨询0757-8679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