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02 阅读次数: 5359
从省人社厅获悉,安徽省将于7月1日起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时间截至明年6月30日。根据省统计局公布的2015年度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人员平均工资为依据,缴费基数在每月2849元至14243元之间。相对于2015年度,最低缴费基数将上调229元。个人每月最少要多缴纳25元,最多要多缴纳126元。
最低缴费基数上调229元
据介绍,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口径为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据悉,近日,省统计局向社会公布了2015年度全省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5139元,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6974元。参保企业人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缴费基数下限为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即34184元。参保企业人均工资高于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缴费基数上限为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即170922元。在上下限之间的,按实际平均工资计算。平均到每月,这一基数即为最低2849元,最高14243元,而2015年度,这一基数为2620元和13097元。
个人每月最少要多缴25元
五险当中,个人的总共缴费比例一般为11%。按此计算,
2015年度个人每月最高缴费为1441元
2016年个人每月最高缴费1567元
个人最多多缴126元
2015年个人每月最低缴费为288元
2016年个人每月最低缴费313元
个人最少多缴25元
由于缴费基数的调整,医保个人账户随之调整。2016年在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按调整后的缴费基数计算划入金额。
45岁以下按职工本人缴费基数的3%计入
45岁以上按职工本人缴费工资的3.5%计入
45岁以下的个人账户每月最高多拿34.38元,最少多拿6.87元
45岁以上的个人账户每月最高多拿47.6元,最少多拿9.52元
来源于:江淮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