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参保单位,快来申报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023-01-30 阅读次数: 634

图片

 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 

 已经开始啦 

各参保单位要记得按时申报哦

那么,基数申报范围是什么?

受理日期截至什么时候?如何申报?

一起来看~




申报范围和办理时间

1.申报范围:我市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范围为全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2.受理时间: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3月31日。


那么,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申报规定是什么呢?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即可查看

微信图片_20230130091309.png

△关于做好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缴费基数申报办理渠道及方法
01

办理渠道


用人单位原则上应通过线上渠道申报。如确实无法进行网上申报的用人单位,可携带U盘等材料至本单位所在的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如在五县及柳江区参保的,可前往对应的五县和柳江区社保经办网点办理。

1675041237140876.png
1675041290405204.png


02

办理所需材料及方法


基数申报需要什么材料?怎么申报?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即可查看。

微信图片_20230130091321.png

△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渠道、

提交材料及办理步骤





温馨提醒

1.因各种原因导致没有按月连续正常生成缴费台账的参保单位,需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核实情况后再办理2023年度缴费基数申报业务。

2.已申报2023年缴费基数的参保单位,从申报结算期当月起启用新基数,并从2023年1月起调整缴费基数差额。在2023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指标公布前,暂按2022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指标作为保底封顶线,待上级部门公布2023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指标后,将从2023年1月起调整缴费基数差额,应缴数额与实收数额进行对照,实行多退少补。在此期间已退休、停保、终止参保的人员不进行社会保险费多退少补。

3.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对基数申报结果有异议的用人单位应于4月30日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重新结算。

微信图片_20230130091325.png

△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