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2018-07-24 阅读次数: 5105

【案情简介】

2016年2月,白某到甲公司上班。半年后,白某休起病假不再去上班。在白某上班期间,甲公司几次主动要求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白某均借故拒签。当年12月,白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甲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劳动仲裁结果未支持白某,白某便向法院提起诉讼。白某诉称,他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是因为甲公司提供的劳动合同是空白的,尽管有一次给他签的合同有内容,但也只填写了工种和工作时间8小时的内容,他觉得合同不规范所以拒签。他认为甲公司应支付他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争议焦点】

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案例分析】

   法院审理认为,二倍工资罚则制度设置目的是为了规范和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旨在限制和惩治用人单位故意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规避劳动合同义务的行为,故因劳动者的原因导致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对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差额的诉请,应不予支持。该案中,白某也承认甲公司有一次给他签订的劳动合同上填写了工种和工作时间为8小时的内容,且格式合同并非空白合同,故法院对白某关于甲公司要求其签订空白合同的主张不予采信。法院认定因白某的原因导致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故对白某要求甲公司支付二倍工资差额的诉请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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