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受理地址变更的通知

2019-11-25 阅读次数: 3260

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中区直各有关用人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便民化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4号)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便民化的要求,由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将改到自治区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受理,实行“一门式”服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1941日起,属于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范围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包括劳动能力“再次鉴定”、自治区本级“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劳动能力鉴定”)变更为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服务大厅受理。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服务大厅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60号劳动保障大厦二楼201大厅;邮编:530022

二、网上申请的方式。属于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范围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也可以采取网上申请的方式。具体步骤:登陆广西人社12333官网(www.gx12333.ex5.rst.ipv6.gxzf.gov.cn)、点击“网上受理”模块、查找并点击申请项目、进行网上申请、确认已受理。

 

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服务大厅联系电话:12333

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5849036

 

 

             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2月28

本文转载处http://rst.gxzf.gov.cn/gxrst2018xxgk/ywfl/shbz/gsbx/201903/t20190320_1053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