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认定广西首例医护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工伤

2020-02-13 阅读次数: 1925

 近日,南宁市隆安县医护人员马某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被认定为工伤,这是广西首例医护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被认定为工伤。

 对于冲锋在抗击新冠肺炎一线的医护人员,南宁市人社部门加大关怀力度,做好主动服务,隆安县人社局在获悉隆安县人民医院医护人员马某不幸被感染上新冠肺炎的情况后,按照特事快办、简化程序的原则,于2月5日迅速作出全市首份医护人员抗击疫情有关《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马某作为医护人员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不幸感染病毒为工伤。马某目前尚在医院救治,待其出院后,隆安县人社局将主动做好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工作。

 疫情期间,南宁市各级人社部门将继续做好工伤认定和待遇支付工作,特别是重点落实好对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保障,为抗击新冠肺炎防疫战撑起牢靠的工伤保险保障大伞,解决医护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