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3 阅读次数: 2532
2018年度梧州市市本级职工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申请报销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25日。2018年经批准享受梧州市职工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的市本级参保人员,在今年待遇期内发生的未在医疗机构进行直接结算报销的相关医疗费用,请按《梧州市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须知(2018版)》要求,于2018年12月25日前(如遇节假日则提前)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发票原件、收费明细清单、检查报告单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梧州市社保局办理申请报销手续,过期不再受理。
为便于慢性病人购药治疗和申报费用,11月下旬起至今年年底,相关参保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延长慢性病药品单次购药量,但不能超过截至2018年12月31日所需用药量,否则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请相关人员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避免拥挤和超时,以确保正常享受慢性病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