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养老结合 昆明、曲靖、版纳纳入首批省级试点

2016-09-30 阅读次数: 2414

医疗养老结合 昆明、曲靖、版纳纳入首批省级试点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昨日,省卫生计生委、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发展目标中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省情的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机构养老总床位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每年为老年人免费体检1

《实施意见》明确了六项主要任务,按照互惠互利原则,鼓励和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合作,以协议方式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到2020年,实现85%以上的养老机构与所在地二级医院建立合作关系。三级综合医院(含中医类医院)主要负责老年人危急重症、疑难复杂病症的诊疗;二级综合医院(含中医类医院)按照各自功能定位,负责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术后恢复期及危重症稳定期的老年患者,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康复、护理服务;养老机构负责老年人日常护理、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等服务。

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定期巡诊、保健咨询、慢性病管理和中医药保健等服务。每年为老年人免费体检1次,到2020年,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为老年人提供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合作,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生活照料、家政服务。

推进老旧小区进行适老化改造

按照《实施意见》提出的保障措施,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适当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指导新开发建设城镇居民小区合理规划布局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用房及设施;逐步推进老旧小区进行适老化改造,适当配置医养用房及设施;引导和鼓励医养结合机构进驻城镇居民社区或小区,依法经营、提供服务。

运用价格调控、医保支付比例调控等措施,分担三级综合医院医疗资源压力,引导老年人到医养结合机构进行后期康复护理。推进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解决老年人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问题。将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认知知觉功能康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保范围的政策,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治疗性康复提供相应保障。

今年昆明、曲靖、版纳纳入首批省级试点

2016年,确定昆明市、曲靖市、西双版纳州作为首批省级试点地区,其他州、市也要组织本级试点,制定实施方案,探索促进医养结合的有效形式。其中,红河州、大理州各选择不少于3个县市,昭通市、玉溪市、楚雄州、文山州、普洱市、临沧市各选择不少于2个县市区,保山市、德宏州、丽江市、怒江州、迪庆州各选择不少于1个县市区作为首批试点。省卫生计生委、民政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密切跟踪各地工作进展,帮助解决试点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帮老年人看病节约了时间,解决了老年人异地住院费结算的问题,很不错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