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30 阅读次数: 4081
《社会保险法》规定,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不分男女,均应参加生育保险。但是,不是所有人都可享受这一待遇,下面遇到这三种情况的职工是不用交生育保险费的。
1男方未满22周岁,不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男方应该符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另外也要符合法定的生育条件。具体是指既要符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又要达到法定的生育条件,《 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如果男方连法定结婚年龄都不到的话,那就无法享受这项生育保险待遇。
2用人单位为男方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12个月的
假如男方的用人单位为男方缴纳生育保险费用的事件连续超过了十二个月,即可享受这一项生育保险待遇。否则,无法享受。
3男方配偶已缴纳生育保险费的
如果女方的单位也为女方上了生育保险的话,那么需要女方去申请生育保险的报销,而不能通过男方的生育保险申请报销或是补贴。就是说,夫妻双方都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时可使用女方生育保险,男方不能再重复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
那么,男性职工的生育保险是如何报销的呢?
4首先,需满足以下三个办理条件
A.符合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政策;
B.男职工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
C.未就业配偶未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
5办理流程
A.填写表格:《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生育保险待遇申报受理单》和《未就业配偶个人承诺书》。
B.单位盖章。
C.提交材料。
D.中心收件审核,符合规定、材料齐全的,予以申领。
6所需的办理材料
A.《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生育保险待遇申报受理单》(加盖单位公章);
B. 出院小结原件复印件(加盖医院章);
C. 生育服务登记表或生育服务证原件复印件;
D. 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兴业银行储蓄卡原件复印件;
E. 有效医疗收费票据(门诊、住院,加盖医院收费专用章);
F. 医疗费用清单(门诊、住院,加盖医院收费专用章);
G. 参保男职工配偶未就业证明;
H. 未就业配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I. 未就业配偶未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承诺书。
7需要注意的事项
A. 请自生育之日起12个月内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材料;(这点很重要)
B. 待遇若由单位统一经办申领,相关材料请单位审核盖章;
C.相关表格可登陆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官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