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9 阅读次数: 3779
厦门的HR要注意啦!
员工入职和离职后
有一件事是必做的
那就是
办理就业失业登记
为了进一步规范就业失业登记工作,方便用人单位及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单位和职工的社保权益。
关于规范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温馨提示
01 及时规范办理就业失业登记手续
人社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当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于15日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注意
用人单位在为所录用职工办理就业失业登记手续时,应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新录用职工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按规定不再办理就业登记。
那么
如果厦门的用人单位想办理就业失业登记手续
应该如何办理呢?
02便捷高效提供就业失业登记服务
❶办理程序
用人单位可通过登录“厦门市人社局人力资源网”(https://app.xmhrss.gov.cn/xmhr),或按税收登记地到相应的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职工办理就业失业登记手续。
❷便捷服务
●网站就业登记系统模块中已增加预办理登记功能,用人单位最早可提前三天办理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可以在节假日给职工办理就业失业登记,厦门市劳动就业中心将及时把用人单位提交的就业登记数据发送给税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