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1 阅读次数: 4335
我们经常会有关于社保这样的疑问:
我是自由职业者,没有在公司上班,我可以交社保吗?
我今年换了两份工作,社保有中断,我可以补上吗?
我已经在公司工作好几年了,之前没有交社保的意识,现在可以补缴的吗?
~~不着急,这些问题一一解答了~~
答:当然是可以的。
只要您是劳动年龄内的厦门本市户籍人员、在厦居住台湾居民、持有厦门市居住证人员、或者符合以个人身份继续参保缴费的超龄非本市户籍人员,都可以持相关证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个人参保。
参保后通过银行或厦门税务微信公众号“社保个税-社保服务-银联一卡通委托”办理社保委托代扣及查询缴费,次月税务机关将自动发起扣款,扣缴参保当月及本月的社保费,记得银行卡里要存够钱哦。
以个人身份参保需提供的材料及可选择的险种
人员身份 |
办理证件 |
缴费险种 |
本市户籍人员 |
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
养老 医疗 |
在厦居住台湾居民 |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
养老 |
持居住证人员 |
有效期内的厦门市居住证原件 |
养老 |
符合以个人身份继续参保缴费的超龄非本市户籍人员 |
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有效厦门市居住证原件,若税务机关未查询到缴费年限的电子数据,还需提供厦门人社部门出具的“在厦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的缴费证明。 |
养老 医疗 |
★备注:如委托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
情况一
如果是由于新公司未及时参保导致的中断,公司根据劳动合同签订日期在厦门市人社局·人力资源网办理就业登记,单位增员时将同步就业登记信息作为社保建账依据,次月扣款时一并扣缴未及时参保月份的社保费。
情况二
如果公司以前年度漏缴导致中断的,由用工单位填写《社会保险费账目纠错(补缴)申报表》(通用)(一式两份)至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补缴时以人社部门推送的就业登记备案信息为准,若未备案或备案不全的,须到通过厦门市人社局·人力资源网完善就业登记备案手续;由法院、劳动仲裁判决补缴的,提供生效的判决或者调解书。
情况三
如果是个人更换工作过程中处于待业状态而未缴纳社保,又不想中断社保的小伙伴,可以在公司停止缴交社保并减员后,三个月内以个人身份办理参保,待入职新公司后,持相关证件(同独立个人参保)至办税服务厅办理个人停保,就可以拥有连续不中断的社保缴交记录啦。
补缴时,由用工单位计算填报需补缴月份上一年度该员工的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与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个部分(依据《关于工资总额构成的规定》 国家统计局1990年1号令),系统将根据人员身份和补缴月份所属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比例自动生成应缴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