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家庭病床”来了!看病治病不出门,医保报销还多2%

2018-09-29 阅读次数: 1728

天津支持医养结合发展:开设“家庭病床”

近日,天津市人力与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关于支持医养结合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加快推进我市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结合发展,保障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本市出台了基本医保支持医养结合发展的相关政策,目的就是为了加快推进我市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结合发展,保障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未涉及的相关问题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什么是“家庭病床”?

简单来说就是“有病在家治”,在家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病人不需要长期住院,但又长期卧床、行动不便需要治疗,可以选择家庭作为治疗和恢复的场所。其发生的家庭病床医疗费用,可以按照相应住院的比例进行报销。

家庭病床的设立,既有利于促进病员的康复,减少交叉感染几率,又可减轻家庭经济和人力负担。

天津有关“家庭病床”规定

按照本市家庭病床设立条件的有关规定,开展医养结合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以及其他基层医疗机构,凡具备家庭病床服务资格的,均可申请建立家庭病床。

1、病种范围

患有糖尿病伴有冠心病等严重合并症、脑血管意外及其后遗症、慢性肾病、肝硬化伴腹水或有其他严重合并症、恶性肿瘤晚期伴其他系统疾病、脑血管病导致偏瘫的60周岁以上行动不便老年人。

2、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家庭病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支付比例为87%,退休人员支付比例为92%,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支付比例为95%;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按照住院报销比例执行。

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按照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政策执行。

3、结算方式

参保人员在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本市医保报销范围。家庭病床医疗费用,实行联网刷卡“一站式”结算方式。

4、服务机构

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的,由行政许可部门核准机构服务方式后,向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备案。区社保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医保服务协议有关内容,及时予以办理。

调整医保基金给付额度

在同一地址能够提供本市《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纳入本市医保服务机构协议管理的兼具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统称为“医养结合机构”。

对确定为医养结合机构的,医保经办机构根据本市基本医保基金总额管理的规定,在医保基金预算分配过程中,对其增加3个百分点的医保基金给付额度。年终清算考核时,对未达标的核减预算额度。

支持医师多机构执业

纳入本市医保服务机构协议管理的医养结合机构及其他定点医疗机构,需要开展医师多机构执业的,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支持医保服务医师多机构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7〕164号)有关规定执行。

医保经办机构依据医疗机构提供的信息,及时建立医保服务医师工作站,保证其能够在相应执业地和执业期间,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并按照执业地医疗机构对应的医保政策报销。

开展康复医疗,扩大康复范围

对医保康复定点医养结合机构,在开展康复服务中所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康复服务医疗费用纳入本市医保报销范畴。

关于支持医养结合发展有关问题的政策问答

一、为什么出台基本医保支持医养结合发展相关政策?

答: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推进我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102号)有关规定,本市出台了基本医保支持医养结合发展的相关政策,目的就是为了加快推进我市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结合发展,保障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二、哪些机构属于医养结合机构?

答:医养结合机构指兼具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以下统称“医养结合机构”),在同一地址能够提供本市《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纳入本市医保服务机构协议管理。

三、哪些情况可以开设家庭病床?

答:患有糖尿病伴有冠心病等严重合并症、脑血管意外及其后遗症、慢性肾病、肝硬化伴腹水或有其他严重合并症、恶性肿瘤晚期伴其他系统疾病、脑血管病导致偏瘫的60周岁以上行动不便老年人,可以申请开设家庭病床。

四、家庭病床与普通住院报销待遇有何区别?

答: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住院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2个百分点,即:在职人员报销87%,退休人员报销92%;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按照住院报销比例执行。

五、医师能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吗?

答:能。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支持医保服务医师多机构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7〕164号)规定,医保经办机构依据医养结合机构及其它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信息,及时建立医保服务医师工作站,保证其能够在相应执业地和执业期间,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

六、医养结合机构在医保额度分配上有那些优惠政策?

答:纳入本市医保服务机构协议管理的医养结合机构,在进行医保基金预算分配过程中,经年度考核完成规定服务指标的,医保经办机构可给予增加3个百分点的医保基金给付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