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没缴满十五年,个人缴费部分可以取出来吗?

2018-10-19 阅读次数: 4018

问:
      达到退休年龄,社保缴费年限没有到十五年,社保里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取出来吗?
答:
      依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令的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