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交哪些购房证明材料?

2024-01-24 阅读次数: 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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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购房证明材料

办理时除需提供申请人、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的个人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购房证明材料:

1.所购二手房的《浙江省存量房买卖合同》(付款方式为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

2.二手房交易委托代理合同;

3.首付款凭证:提供首付款现金缴款单(银行入账凭证)或中介公司出具的购房收款收据和银行转账凭证;

4.出让方的不动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及契证(房产交易中介公司协助提供);

5.资金监督支付协议;

6.不动产权证与房屋买卖合同所载房屋坐落不一致时的同一地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