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临时救助新规出台 外地人同样可以享受临时救助

2015-08-14 阅读次数: 3296

安徽省临时救助新规出台。同时,低保家庭将在医疗、教育、住房和就业等方面享专项救助配套。

亮点

困难群体社会救助有配套

《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在合肥市政府常务会上获原则性通过,城市最困难群体有医疗、教育、住房和就业等专项救助配套。

无钱医有基金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成员、及符合条件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今后可享受更大范围、更高范围的医疗救助。合肥市政府还将设立全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以应急救助。

生活费有补助

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寄宿的合肥低保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困难成员、残疾学生可领取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不住宿的低保家庭儿童、孤儿等可享受适当教育救助。

住房子先安排

对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通过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优先安排解决。

低保者保就业

对低保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失业的成员,将给予就业扶持政策;对有劳动能力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将确保该家庭中至少有1人就业。

亮点

外地人在肥也可享临时救助

合肥民政局介绍,相比此前,持有合肥居住证的外地人口可享同城待遇,要求乡镇街道主动发现需救助家庭及个人;审批环节上新增紧急程序,救助方式增加了实物救助和提供临住所。

外地人享救助

主要包括本市户籍人员,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目前在肥已取得居住证,且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也可以在居住地申请临时救助,并享受同城待遇;对未取得居住证,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也有救助。

先救助后审核

符合救助条件,可个人申请也可被乡镇街道主动发现。个人申请时,需填写《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交户口簿或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以往相比需提交的证明材料更加具体。此外,合肥市要求区、乡镇(街道)、村(居)要及时发现接收救助线索。对情况紧急的应先行救助,紧急情况解除后,应补齐审核审批手续。此外,在救助方式上新增了实物救助和提供临住所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