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关于疫情防控期内住房公积金有关业务办理事项的公告

2020-04-07 阅读次数: 3809

尊敬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

鉴于我市各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属于人群聚集区,也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区域,倡议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职工尽量选用网上方式办理业务,非急需事项尽量不在疫情防控期内到现场办理,减少人员接触,遏制病毒传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时间

按照国务院及省市政府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2月3日(大年初十,星期一)起正式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二、业务办理须知

(一)贷款业务

贷款业务办理请尽量提前通过网上服务厅和微信公众号预约,减少等待时间。

(二)提取业务

提取业务请尽量通过网上服务厅办理。其中,在淄博市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失业提取、离退休提取、冲还贷签约等5项业务可通过网上服务厅PC端和微信公众号办理。其他提取业务可通过网上服务厅PC端办理(死亡提取、一次性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分期归还住房商业贷款提取除外)。也可以通过网上服务厅和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

(三)单位业务

单位业务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服务厅办理。请暂未注册单位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专管员的缴存单位,抓紧注册单位网厅专管员,并通过单位网上服务厅办理单位业务(可办理职工开户、封存启封、市内转移、信息变更、开具证明等业务)。

四)网上服务厅登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