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根据《杭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经上级行政部门同意,自2019年6月13日起,原由市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受理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业务由市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受理。各区生育保险待遇申领相关事宜由各区自行公布。
特此通告。
杭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
杭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杭州市医疗保障事务受理中心
2019年6月11日
杭州市市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地址
发布时间:2019/6/13 阅读次数:393次